儿童自行车是一种后轮完备由人力驱动,同时座椅高度不超过 25 英寸的两轮车,也可以是专为 12 岁或以下儿童设计或供其利用的自行车。
此政策不适用于仅根据个人订单哀求制造,而未经由库存零件或生产零件装置流程的自行车。此政策也不适用于专为比赛设计和利用,并装有管式轮胎(曲柄与车轮比率固定,且不带自由滑行功能)的园地自行车。
亚马逊关于儿童自行车的政策
亚马逊哀求,您必须在发布的所有儿童自行车的商品详情页面上注明座椅高度,以及适用年事或年事段。亚马逊还规定,所有儿童自行车均应通过检测,并且符合下列特定法规或标准哀求:
商品法规/标准哀求儿童自行车《美国联邦法规》第 16 卷第 1512 部分(自行车哀求);和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铅);和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第 14(a)(5) 节(追踪标签);和
《美国联邦法规》第 16 卷第 1501 部分(小零件检测)(如适用);和
《美国联邦法规》第 16 卷第 1500.19 部分和第 16 卷第 1500.20 部分(小零件贴标)(如适用)
座椅高度是指当座椅升到最高位置时,座椅顶部间隔地面的高度。
仅适用于专为 3 岁以下儿童设计、供其利用或营销的自行车。
仅对装有小零件且专为三岁至六岁以下儿童设计、供其利用或营销的自行车。
所需信息
我们可能随时哀求您供应以下信息,因此建议您备好这些信息,方便提交:
您的公司名称(如适用)和卖家编号
您的联系信息: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您发布的所有儿童自行车的列表
您发布的所有儿童自行车的商品图片和商品包装图片(如适用)。图片必须包含商品和商品包装的所有面,以供我们审核。
商品图片或检测报告,证明商品符合逼迫性追踪标签哀求(《美国消费品安全法》第 14(a)(5) 节)
商品图片或检测报告,证明商品符合逼迫性自行车指示解释和贴标哀求(《美国联邦法规》第 16 卷第 1512.19 部分)
检测报告,证明其符合小零件检测哀求(《美国联邦法规》第 16 卷第 1501 部分)(如适用)– 仅适用于专为三岁以下儿童设计、供其利用或营销的自行车
商品图片或检测报告,证明商品符合小零件贴标哀求(《美国联邦法规》第 16 卷第 1500.19 部分)(如适用)– 仅适用于包含小零件且专为三岁至六岁以下儿童设计、供其利用或营销的自行车。
详情页面警告,证明其符合小零件贴标哀求(《美国联邦法规》第 16 卷第 1500.20 部分)(如适用)– 仅适用于包含小零件且专为三岁至六岁以下儿童设计、供其利用或营销的自行车
您发布的所有儿童自行车(本政策适用)的儿童产品证书 (CPC)
由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确认每件商品均已通过检测,符合上述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