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王家教》是中古期间重视家训、类书编撰的产物,与《太公家教》《辩才家教》《新集严父教》一起被视作唐代现存的四部“家教”,是唐代家教类蒙书的范例代表。
《武王家教》接管了儒家文化的精髓,兼采佛道思想,大量改编接管唐代盛行的俚语、谚语、格言,用“数字冠名”的形式列举71种子弟所犯不当、不良的言行举止,非常有特点,对研究唐代家教不雅观念、社会代价不雅观念很有范例意义。
本文就伯2825号《武王家教》所谓造成“人命是非不等”的缘故原由之一“五逆”所包含的唐代家教不雅观念展开谈论。

据《武王家教》记载:

[武王曰]: “何名为五逆?”太公曰:“不孝父母为一逆,不爱师友为二逆,事官不勤为三逆,违上命教为四逆,乡党不相唇齿为五逆。

从太公所答来看,“五逆”指有关子弟应对中的父子、师长、君臣、高下、邻里五种社会关系,是有关血亲和尊卑、邻里伦理层面的以下犯上、以卑忤尊的五种不当行为。

金滢坤敦煌蒙书武王家教与唐代家教中的人伦教诲解析

关于“逆”的含义,《礼记·仲尼燕居》载孔子曰,“勇而不中礼谓之逆”,指违反尊卑地位。
汉代袁康《越绝书》载子贡曰,“赐为君不雅观夫吴王之为人,贤疆以恣下,下不能逆”,言以下犯上为逆。
又《文子·上仁》云,“以小犯大,谓之逆天”,以小犯大为逆天。
又唐玄宗开元四年(716)成书的赵蕤《是非经·说定名》藉名《庄子》云:“禁而不止谓之逆。
”可见“逆”在古代含义颇丰,包含了各种违反自然法则、国家典制、纲常名教,导致民心向背的行为、举措。

“五逆”观点的起源与佛道关系密切。
南朝释玄光作《辨惑论》攻击玄门,认为玄门为儒教的支流,指出玄门有“五逆六极”之罪,个中“五逆”为禁经上价、妄称真道、合气释罪、侠道作乱、章书伐德。
中古道教戒律中也有“五逆”。
《杂戒忌禳灾祈善》记载玄门有“五逆六不祥”,不可犯。
个中“五逆”为:“大小便向西,一逆;向北,二逆;向日,三逆;向月,四逆;仰视天及星辰,五逆。
”从中可见玄门之“五逆”,是道家戒律有关大小便的五种禁忌。
与之附近的这天本安然时期丹波康赖编撰《养心方》的《养身经》中“五逆”,为小便向西、向北、向日、向月、大便仰头视天日月星辰,属于道家禁忌。
考《隋书·经籍志三》记载医者类有“《养身经》一卷”,考虑到该书《经籍志》医者类还收录不少道家养生书本,故大致可以推断《养身经》为道家养生书,其成书韶光不会晚于隋代,可见《养身经》中的“五逆”也是道家“五逆”观点。
但在南北朝至唐初之间编撰的《太上洞玄灵宝转神度命经》云:“即令亡者无始以来……不孝五逆,万罪千愆,无边无量,悉为除灭。
”言“五逆不孝”,与《武王家教》“五逆”关系较为靠近。

唐律中也涌现了“五逆”。
肃宗《去上元年号大赦文》云:“自二年玄月二十一日昧爽已前,大辟罪无轻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见系囚徒常赦所不免者,咸赦除之。
其十恶五逆,及造伪头首,官典犯赃,法实难容,刑故无小,并不在免限。
”“五逆”罪名仅次于唐律中的“十恶”,指比“大辟罪”“造伪头首,官典犯赃”等还严重的五种罪过。
宪宗元和十二年(817)下《定量移左降官敕》云:“如是本犯十恶五逆,及指斥乘舆,妖言不顺,假托休咎,反逆缘累,及赃贿数多,景况稍重者,宜具事由奏闻。
”此后,在晚唐五代“五逆”也常涌如今大赦文中,但其详细名目不是甚详。
中晚唐律令中涌现的“十恶五逆”法律名目,在佛教中也有表示。
如晚唐寒山《诗三百三首》云:“世有多解人,愚痴徒苦辛。
不求当来善,唯知造恶因。
五逆十恶辈,三毒以为亲。
一去世入地狱,长如镇库银。
”这里的“五逆十恶”是佛教术语,与唐代律令中的“十恶五逆”之名相似,含义大相径庭,但反响了“五逆”之名在唐代无论僧俗均指代极其恶劣之行和严重罪过。

唐代蒙书中也有“五逆”之名目。
伯2581号《孔子备问书》云:“何谓五逆?一者煞害父母,二者欺兄弟姊妹,三者奴欺去世主,四者烧经坏佛,五者诛戮亲眷,是五逆也。
”显然,杂糅了佛家、唐律之“五逆”,以及儒家世俗有关伦理纲常的内容,以此来劝诫子弟。

以下就《武王家教》“五逆”中有关违逆父母、师友、命教、上司和乡党的五种行为进行考释,深度解析“五逆”与儒释道的文化渊源及其与唐代科举、铨选、法律等社会变迁的关系,磋商“五逆”与家教不雅观念、家训、童蒙教诲的关系及其影响治家、治世和社会教养的关系。

一、“不孝父母”文化内涵与不雅观念解析

中国古代“孝”是“百行之本,德义之基”,“人伦之本”,“至德要道”,是人生道德品质、行为举止的出发点,是国民道德教诲的根本和根本,也是培养和确立儿童道德质量、代价不雅观念中最根本、最根本的内容,统统社会教养始自孝。
故“不孝父母”列为“五逆”之首,是受儒家文化传统不雅观念的影响。

自汉魏以来,中国古代历朝对孝玄门导都非常重视,紧张环绕《孝经》对少年儿童展开教诲。
隋朝纳言苏威尝言:“唯读《孝经》一卷,足可立身治国。
”唐初宰相杜正伦《百行章序》云:“至如世之所重,唯学为先;立身之道,莫过忠孝。
欲凭《论语》拾卷,足可成人;《孝经》始终,用之无尽。
”(斯1920号《百行章序》)可见,《孝经》既有“立身治国”之功效,又是“百行之本”,被作为童蒙德行教诲最主要的内容。
南朝梁周兴嗣编撰的《千字文》中,就接管了不少《孝经》的内容。
唐玄宗几次再三强调“孝者德之本,教之所由生也”,故亲自训注《孝经》,以垂范将来。

在中国古代“不孝父母”者,乃至会招致重罪。
《宋书·顾觊之传》云:“子不孝父母,弃市,并非科例。
”虽然此判“并非科例”,但解释刘宋时地方官实行过程中,对不孝子的行为最高可判为弃市。
在唐代,不孝父母也是不可宽恕的严重缺点。
对女性而言“不孝父母”,则是“七出”的依据。
唐代长孙无忌 《唐律疏议·户婚》“妻无七出而出之”条《疏》议曰 :“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泆,三不事舅姑……七顽疾。
’”“不事舅姑”即不孝敬公婆,为七出之三。
“七出”又见于敦煌蒙书伯2581号《孔子备问书》,内容与《唐律疏议》同等。
《孔子备问书》列举了男子 “四不娶”之首便是“不孝”女。

“不孝父母”也有悖唐代佛教“五逆”不雅观念。
佛教“五逆”,指五种逆正法之恶业,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犯其一者,若未及时悔改,终将断善根。
敦煌变文《庐山远公话》云:“既乃终年夜成人,不孝父母,五逆弥天,不近智者,伴涉徒。
出语不解三思,毁辱六亲,兼及长者。
”该书讲述了东晋名僧慧远的应验故事,文中将“不孝父母”,比作佛教中的“五逆”,必招报应。

无论是传统不雅观念,还是佛教教义,孝敬父母是社会的共识,故唐五代蒙书、家教中对孝玄门导非常重视,特殊警示子弟“不孝父母”不可宽恕。
《太公家教》明确指出,“明君不爱邪佞之臣,慈父不爱不孝之子”,把孝顺作为父母衡量子弟的紧张标准。
子弟孝事父母应从晨省暮参做起,把稳问寒问暖,干事要稳妥,让父母无忧。
《太公家教》云:

孝子事亲,晨省暮参。
知饥知渴,知暖知寒。
忧则共戚,乐则同欢。
父母有疾,甘美不餐。
食无求饱,居无求安。
闻乐不乐,闻喜不看。
不修身体,不整衣冠。
父母疾愈,整亦不难。

又《百行章·孝行章第一》云:

必须躬耕力作,以养二亲;夙夜迟早咨承,知其安否;冬温夏凊,委其冷热;言和色悦,复勿犯颜;必有非理,雍容缓谏。
昼则不居房室,夜则侍省平凡。
纵父母身亡,犹须追远,以时敬拜,每思念之。

以上摘引敦煌蒙书对子弟孝事父母的阐述,可以归纳以下几点:其一,父母生前,要晨省暮参,躬耕力作,以养二亲。
其二,事亲要知寒知暖,善言美味,忧乐同度。
其三,居家殷勤,言和色悦,恭敬有礼,和蔼六亲,令父母安心。
其四,出门先须启二亲,父母在不远游。
其五,父母去世,犹须追远,以时敬拜,每思念之。
敦煌蒙书中有大量干系内容,虽然笔墨有异,但大致相同。
关于孝亲干系事宜,详细情形可见伯2557号+伯3621号+伯2598号《新集文词九经抄》第333至349条,摘引了《孝经》《礼记》《论语》《孔子家语》《庄子》,以及周公、孔子、孟子、曾子、王阳有关“孝”的16条名言警句,对唐代少年儿童进行孝玄门导,内容十分丰富,笔者不再赘述。

孝是处理家庭伦理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忠是处理国家政治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敦煌创造的唐代“家教”中两者也常常杂糅在一起。
《太公家教》云:“事君效忠,事父尽孝……立身行道,始于事亲。
”孝悌作为众人立身行道的根本,效忠是事君的基本哀求。
《百行章·孝行章第一》云:“在家能孝,于君则忠;在家不仁,于君则盗。
”也便是说,在家能行孝,事君才会效忠。
故宋代宰相贾昌朝就劝诫子孙云:“今诲汝等,居家孝,事君忠。
”事亲不孝之人,定然事君不忠。

总之,唐代将孝作为“百行之本,德义之基”,人生道德、品行的出发点,以“在家能孝,于君则忠”为众人处世基本原则,蒙书、家教的核心也就环绕“忠孝”展开。
因此,子弟“不孝父母”,有悖唐代社会重视孝道和童蒙教诲重孝道的不雅观念,属于最严重的违逆犯上行为。
“不孝父母”不仅是个人修身立志的失落败,也是家门不幸,故称之“五逆”之首。

二、“不爱师友”文化内涵与不雅观念解析

“不爱师友”作为“五逆”之二,该当与中国古代事师如父、“在三之义”“在三之礼”和“三备”等不雅观念有很大关系,该不雅观念来源于《周礼》。
据《周礼·地官司徒·师氏》曰:“师氏掌以媺诏王……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
”依据见师氏所教 “三行”之友行为“以尊贤良”、顺行为“以事师长”,“不爱师长”有违“友行”“顺行”两行,仅次于“不孝父母”,是严重的差错,在特定条件下乃至可冠以“廷辱师傅,罪去世不赦”的罪名,因有开罪送命之豫。

中国古代尊敬师者的文化悠久,即便贵为天子亦须尊师。
周代就有了“天子弗臣”的不雅观念,天子不受其师以臣礼,给其特殊礼遇。
《礼记·学记》云:“凡学之道,严师难堪。
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
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尸,则弗臣也。
当其为师,则弗臣也。
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以是尊师也。
”周天子以“弗臣”待师,天子之师不必行臣礼,受天子之诏也不必北面天子,行君臣之礼,以示尊师。
西汉明帝登基,“尊桓荣以师礼”,“幸太常府,令坐东面,设几杖,会百官”,此事后来成为尊师的嘉话,有典故“桓荣东响”。
后世有“王祥南面”“独拜床下”等典故,均为古代帝王尊师的嘉话。

早在西周制订礼制时就涉及师礼。
《礼记·曲礼上》云,“君臣高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明确了以礼处理父子、师生之间关系的主要性。
汉代贾谊《新书·礼》亦云:“君臣、高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
”不过,西周详细的“宦学事师”之礼,现在已很难知晓。
显然事师比照事父,生前事养和去世后服丧,比父母有所减服,但仍是去世后弟子守丧,身无丧服而心存哀悼。

在“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的影响下,春秋期间就涌现了“在三之义”的不雅观念。
《国语·晋语一》云:“‘民生于三,事之如一。
’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
”韦昭注云:“三,君、父、师也。
”此后“在三”就成了礼敬君、父、师的典故,有了“君亲师”的顾念。
如崔鸿《后秦录》记载姚泓为太子时,曾受经业于太学博士淳于岐,遇上淳于岐生病在家,姚泓“加在三之义,不可以不重,亲诣省疾,拜于床下”。
唐代萧颖士《送刘太真诗序》云:“‘在三之礼’,极乎君亲,而师也参焉。
”也是借“在三之礼”之义,来感谢老师的教导之恩。

“在三之义”不雅观念也影响了玄门经典。
《太平经·己部九之十·阙题》云:“孝顺事师,道自来焉……夫师,开曚为道之端,君父及师,天下命门,能敬事此三人,道乃大陈。
不事此三人,室闭无门,福德皆逃,祸乱为怜。
”将孝顺事师与敬事君、父等同起来,并告诫众人若犯此戒,必将“福德皆逃,祸乱为怜”。

唐代蒙书中又涌现了“三备”“三事”之有关君亲师不雅观念。
如伯2721号《杂抄》云:“何名三备?君、父、师。
”犹如西周以来的君亲师不雅观念。
不过,《孔子备问书》对“三备”的阐明略有不同,其云:“何谓三备?父一,师二,朋友三是也。
”该书阐明“三备父师友何生”的情由是:“生子三岁,父将良师,教授识别,曰切磋相成,故言三备。
”从儿童接管教诲先后顺序、主要性,竟然一改君、父、师的“三备”说,改为父、师、友,充分解释了唐代童蒙教诲对师友的重视。
与《孔子备问书》“三备”说附近的,还有“三不能避”说。
《孔子备问书》云:“何谓三不能避尔,言三者:一父母,二师,三友。
以人言为讳,称名字当须避父母之名讳。
”“不能避”父母、师、友讳,实质上是受“三备”说的影响。

敦煌蒙书中传统的“君亲师”的不雅观念也有变革和发展。
如前所说《杂抄》“三备”尚为君、父、师,但在其“辩金藏论法”条云:“夫人有百行,唯孝为本……人有三事:一事父,二事君,三事师;非父不生,非君不事,非师不教。
”显然,“三事”,依照父母有生养之恩、人君有重用之恩、师者有教诲之恩,即对个人恩典之轻重,排列该当孝事的工具的顺序,依次为父、君、师。
敦煌蒙书中“三备”“三事”“三不避”对君、亲、师、友的取舍和排序不同,表示了唐代蒙书编撰对同一类知识、不雅观念接管的多元化。

唐代蒙书还涌现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不雅观念。
如《太公家教》云:“一日为君,终日为主;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在童蒙教诲、家教中,明确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不雅观念贯注灌注到少年儿童的心中,有助于树立老师在儿童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严,增强老师育人的任务心。
这一不雅观念对后世处理师生关系影响十分深远,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尊师重道的一个光鲜特点。

中国古代尊师是基于西席对子弟教诲的主要性,选择老师对子弟教诲尤为主要,关乎其未来发展和格局。
《礼记·学记》云:“故师也者,以是学为君也,是故择师不可不慎也。
”为了表示慎重择师,古人拜师须束修之礼,以示尊师。
孔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束修之礼在于确立正式的师生关系,以便更加有效地展开传授教化事情。
战国吕不韦在《吕氏春秋·劝学》中从尊师的角度,剖析了在个人学习中老师的主要性:首先,尊师“不论其贵贱贫富”,发奋读书,学生“争于道”“疾学”,便是尊师。
其次,求学须要学生主动找老师求教,“召师者不化”,而不能期待老师前来强行贯注灌注,“以强教之”,强教无益。
其三,为师之务在于胜理行义,则自傲,即老师要有学问,“理胜义立”,以理义服人。
其四,师生关系犹如父子,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师必有其徒,如“颜回之于孔子也,犹曾参之事父”。
其五,古代贤者尊师缘故原由,是为求“师尽智竭道以教”。

吕不韦在做《劝学》篇之后,又做《尊师》,对尊师重道的意义进行了阐释:其一,认为神农、黄帝、周文王等“十圣”与齐桓公、越王勾践等“六贤”的成功,“未有不尊师者”,将圣贤伟人的成功归功于尊师重道,强调普通人更应尊师。
其二,认为众人通过学习能向善,“达天性”,即便是“刑戮去世辱”之徒,若弃恶向学,得到良师教诲,也可以名显天下,“以终其寿”,实现人生的大翻转,以此解释良师对个人命运的影响之大。
其三,凡学,“必务进业”,各行各业,均须尊师,即便农夫商贾亦是如此。
其四,认为学的要义是“必称师以论道,屈服必尽力以光明”,学生如果不屈服师之教命、教义,便是背叛,背叛之人无信可言,一定得不到君王任用,故君子当不与其交友。
其五,师之教意义重大,“知之盛者”对个人的学习造诣至关主要,而师教最为关键。

敬学尊师不雅观念在唐代蒙书、类书中得到更进一步强化。
如伯2718号《王梵志诗·逢师须星期》曰:“逢师须星期,过道向前参。
莫生分别想,见过反面南。
”斯1380号《应机抄》摘引《新语》曰:“夫谷非地种之不生,人非师教之不能成。
”见告众人子弟人生在发展过程中若不经由师教,则不能成器。
故《语对》云:“负笈:汉时,李固字(子)坚,负笈祈师,不远千里,仕至太尉。
足下有龟文。
又后汉董景[道]好学,亦千里(追)师。
”以汉代李固、董景道负笈千里求学成功的范例案例解释尊师重道的主要性。

中国古代尊师重道文化不仅限于儒家,佛教、玄门也是如此。
曹魏康僧铠译《无量寿经》卷上:“恭敬三宝,奉事师长,以大庄严具足众行,令诸众生功德造诣。
”显然,佛教鼓吹奉事师长可以得到功德造诣。
玄门《急学真法》云:“今人不事师,力学善,即且愚,不知为善也。
”将不事师,视作至愚之举,犹如不顺天地之道。

《武王家教》将“不爱师友”列入“五逆”,与唐代一度涌现“不尊师”的社会风气也有一定关系。
唐宪宗元和八年(813),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委婉推辞了韦中立拜其为师的要求。
其回绝情由:一是自谦“仆道不笃,业甚浅近”,学识浅薄,以是“不敢为人师”。
二是借用孟子所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之戒,称魏晋以来,“人益不事师”,唐代更是“不闻有师,有辄譁笑之,以为狂人”,尊师之道不兴。
三因此韩愈“奋不顾流俗,犯笑侮,收召后学”,“作《师说》”,遭到众人聚骂、指目为例,表明自己不敢为师的缘故原由。
实在,柳宗元所说韩愈抗颜为师之事也不尽然,这与二人推动古文运动有很大关系,有大量古文运动的追随者,即可以解释问题。
随着开元往后科场行卷的盛行,举子多四处投谒,以期求得韩愈、柳宗元等文宗、名流和权要指示一二,并为之延誉,故经韩愈指示者,称为“韩门弟子”。
这不是传统的大略拜师学业,而是兼及求刺延誉,与童蒙教诲阶段的启蒙老师有很大差异。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中师者掌孝德、顺行,“教也者,义之大者也;学也者,知之盛者也”。
即便是圣贤造诣劳苦功高,也是得益于尊师闻道。
因此,《周礼》就确立了“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的事师礼制,进而涌现了“在三之义”的“君亲师”不雅观念,师的地位仅次于君、亲。
受其影响,唐代蒙书中涌现了“三备”“三事”说,并发展为“三不能避”说。
唐代蒙书中也涌现了父母、师、友,与“君亲师”不雅观念并存的状态,以及“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不雅观念,反响了师友对童蒙教诲的主要性。

三、“事官不勤”文化内涵与不雅观念解析

“事官不勤”,指为官不勤,不事政务,盖有违逆主座之义,故被列入“五逆”之中。
《礼记·祭法》云:“夫圣王之制敬拜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去世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
”根据周礼,“以去世勤事”,即为管理国家事务而去世者,给以国家礼仪敬拜规格,解释自周代以来国家对为官“勤事”者给予极大声誉,“勤事”也就成了剖断官员好坏的一个主要标准。
北魏桓帝崩后,就被颂以功德“以去世勤事,经勋同模”。
隋炀帝改革科举考试制度,大业五年(609),设立了制举四科,个中就包含了“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科。

唐代吏部考课官员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正可称,四曰恪勤匪懈。
”其四“恪勤匪懈”,与为官“勤事”大致相同。
唐代官员考课在“四善”之外,还有二十七最。
虽然二十七最中的评判标准没有明说与官员“勤事”有关,但为官雠校刊定、训导生徒、勘覆稽失落、耕耨以时、谨于盖藏、究理精密、牧养蕃息、肃清修理等诸司详细事务,都是用不同的名目考察不同部门官员勤事政务的详细标准。

唐代常用“勤政”等词作为对权高位重大臣的褒奖。
如贞元元年(785)十一月,德宗下《冬至大礼大赦制》,表扬江淮转运使、检校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韩滉,“励精勤职,夙夜在公,漕挽资储,千里相继,事无愆素”,晋封晋国公。
韩滉因赈灾有功,封为晋国公,用“励精勤职”评价。
又长庆初,萧俛三上章恳辞仆射,穆宗诏表扬萧俛“以勤事国”,并准予其辞。

事官勤职、克勤、恭勤是唐代考课、选拔官吏的主要标准。
在很多官员的授官制中反响了这一点。
常衮《授崔圆左仆射制》云,授崔圆淮南节度不雅观察处置等使的缘故原由之一,便是其“苦心恤人,精力勤职,图艰思易,适要除烦”。
李峤《授冯高朋左台监察御史制》中也表扬通直郎行瀛州河间县丞冯高朋,“雕琢名节,恭勤职务,干能兼备,清直有闻”。

与“勤事”相对的便是“事官不勤”,意味着为官失落职,不尽任务。
唐代宰相崔祐甫针对宦官吴承倩“以笼盛猫鼠示百寮”,败坏朝中风气之事,上书批评:“猫受人畜养,弃职不修,亦何异于法吏不勤触邪、疆吏不勤捍敌?”故此风不可长。
“事官不勤”也是为官严重的缺点。
一卷本《王梵志诗·当官自慵

敦煌蒙书有关事官的内容不局限于“勤政”。
如杜正伦《百行章》对为官勤政做了如下层面的阐释。
为官勤行,该书《勤行章第十》云:“居官之体,忧公忘私;受委须达,执事有功……居官慢堕,则有点辱及身。
”为官不可懈怠,否则玷辱其身。
为官弘行,《弘行章卅八》云:“但能受辱,如地于万物皆宽容……若居要职,理务如丝。
临事不烦,治民不惓。
”将身居要职者,要有弘行之品质,面对诸多繁杂事务,不能烦躁,要有弘行,耐心处置。
可以说,《百行章》将童蒙教诲与为官准则结合在一起,为子弟将来入仕做个好官,贯注灌注正向的代价不雅观念。

因此,唐代家教和童蒙教诲也每每将勤耕、勤学和居官联系在一起。
伯2515号《辩才家教·四字教章第十》云:“勤耕之人,必丰衣食。
勤学之人,必居官职。
”《太公家教》云:“勤耕之人,必丰谷食;勤学之人,必居官职。
”勤耕、勤学出身的官员,自然勤政,这是避免子弟将来“事官不勤”的最好勤政启蒙教诲办法。

四、“违上命教”文化内涵与不雅观念解析

“违上命教”的含义,该当结合《武王家教》的主旨来阐明。
“命教”有师教之义,吕不韦《尊师》有很好的解释:“君子之学也,说义必称师以论道,屈服必尽力以光明。
屈服不尽力,命之曰背;说义不称师,命之曰叛。
”吕不韦以不听师教、不听师说义者为背叛,即上违师教。
《太公家教》云:“弟子事师,敬同于父。
习其道术,学其言语,有疑则问,有教则受。
”显然,《太公家教》所说的“有教则受”,与吕不韦所言屈服师教不雅观念有明显的关系。
又明代湛若水《甘泉师长西席续纪年夜全·答问》云:“周昌逵问:逵自童子,家伯带及门,今十余年矣。
每奉面命教诲,必佩服心胸,不敢轻问。
”显然,“面命教诲”,更准确地阐明了“命教”之义,即指老师教诲。
结合“五逆”中前两“逆”之“不孝父母”“不爱师友”,“违上命教”紧张指违父母之命、师之教。

“命教”作为父母之命、师之教的含义,紧张指父母的命令、义务、使教、指示,以及老师的训教、义务等。
如唐初《百行章·饬行章第卅七》云:“若父母、兄在坐,儿、弟悉立,有命须感激。
在尊之前,不可受卑者拜。
纵有殊才异能,亦不得辄言。
”在各种场合子弟的言行举止,须听父母、兄长之命教。
《辩才家教·十劝章第六》云:“虽然发展未更谙……使(教)出去遣人愁,父母恩言苦再三。
”使教,即父母义务,不要再三推脱,而是尽快应命而做。
《太公家教》告诫新妇在夫家的把稳事变有“大人义务,说辛道苦”,便是范例的不屈服长辈、丈夫之义务,百般推托的表现。
又《辩才家教·□□□□第八》:“大人若有指挥,切莫强来说理。
”个中大人“指挥”,便是大人义务。
可见子弟对尊人即长辈的教命、约束,满口的道理,一直地辩白,便是所谓“违上命教”。

考虑“违上命教”上接“事官不勤”,紧张是讲仕宦,彷佛可以理解为违反主座,乃至君王的命令、教令。
“命教”,或称“命诰”,为帝王、王之命、命令。
如《周易·姤》云:“后以施命诰四方。
”孔颖达疏:“风行草偃,天之威令,故人君法此,以施教命,诰于四方也。
”“命教”又见《尚书·舜典》,孔颖达正义曰:“舜谨慎美善,笃行斯道,举八元使布之于四方,命教天下之民。
”此“命教”为命令教养之义。
《尚书·盘庚》正义曰:“言先王敬其教,民用大变。
我命教汝,汝不肯徙。
”此“命教”为命令教示、见告。
显然,这两条史估中“命教”作为连动词,作命令教养之义。
《后汉书·彭宠传》载:子密“伪称宠命教,收缚奴婢,各置一处”。
可见此“命教”,为命令、指令之义。
中国古代皇后、诸王及地方主座之命,称“命教”,或作“教命”,犹教令。
如《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云:“时有人为《云中诗》以指斥朝廷曰:‘相王沈醉,轻出教命。
’”《旧五代史·唐书·庄宗纪六》云:“时皇太后行诰命,皇后刘氏行教命,互遣使人宣达藩后,紊乱之弊,人不敢言。
”此为刘皇后之命教。

结合《武王家教》的性子为“家教”,教示工具为家庭子弟,“违上命教”紧张该当指违背父母之命、师之教,但也可引申为违反主座,乃至君王的命令、教令的含义。
还该当包括诸如既不务实,也不甘于现状,又不向贤思齐,不听师长、父母之命教,以下犯上、以卑忤尊、招人生厌等言行举止,导致出息堪忧。

五、“乡党不相唇齿”文化内涵与不雅观念解析

乡、党是西周至秦汉期间的地方阶层组织,乡有乡老,党有党正,合称“乡党”。
中国古代的“乡党”关系是父子、师友关系之外主要的社会关系,士人走出家门之后,紧张面对的是“见齿乡党”,与族人、邻里以及三老、父老等“乡党”群体共同生活、往来并接管乡党的社会教诲。
先秦至秦汉期间,乡有“三老”、里有“父老”,由耆老、高德者充任,构成所谓“乡党”群体,参与社会基层管理,承担社会教养任务。
“乡党”在基层社会有很高地位和影响力,还担负着“乡举里选”的任务和礼俗事务等,关乎众人的志向养成、学识高低及社会评价。
“乡党”在乡里以“尚齿”论序,故“三老”实为乡党魁脑,以高德年父老充任,承担社会底层教养和管理任务;乡党也是相互依存、互为影响的“相唇齿”关系。
本条“乡党不相唇齿”的行为,盖指与乡里、邻里不睦,不敬三老、父老等“乡党”,行事高调,自以为是,特立独行,与唐代乡党“相唇齿”的不雅观念扞格难入,故视为违逆乡党、以下犯上的行为,附在“五逆”之末。

中国古代乡里人物评议和荐举的权力紧张节制在三老等“乡党”手中。
在汉代察举制下,地方乡党节制着士人评议权。
如元朔元年(前128),汉武帝下《议不举孝廉者罪诏》,责令州郡举孝廉,紧张依赖地方乡党来举荐,以起到“崇乡党之训”的社会教养浸染。
又东汉末世家大族出身的许劭,“好共核论乡党人物”,时称“月旦评”,曾评论曹操为“清平之奸贼,浊世之英雄”,直接影响了后人对曹操的评价。

魏晋以来实施的“九品中正制”,地方州郡大小中正紧张依赖“乡党”乡议,“品藻人物,以正一州清论”,为“臧否之本,风尚所重”。
地方大小中正每每“义断行于乡党”,以“门第二品”举人,虽然导致士族之家累世公卿,把持朝政,并未起到公正批驳乡里人物的浸染,但“乡党”始终节制着乡里等地方的评议权,中正对地方士人的批驳每每根据乡党舆论。

唐代虽然科举制度已经兴起,但察举制的遗风犹存。
不仅中心省试仍存在考试成绩与时誉相结合的情形,而且存在孝廉、举人自代等多种与察举干系的举荐路子。
因此,乡党之评议仍旧对科举考试有一定影响力。
在唐代,乡老献贤的制度仍被加以美化、称颂,通过乡老荐举“佐理之源,匡时之盛,可以荣乡党,可以辅国政”,仍有一定的空间。
又晚唐福建人黄韬在送外甥翁袭明赴京参加尚书省的进士科考试,特殊称其甥不仅“词学擅誉”,而且“乡党附也,而移孝于忠”,在当地有极高乡议评价和有名度。

中国古代乡党在乡里颇具影响力和社会地位,常常主持乡饮酒礼,教诲子弟,肩负地方教养之职。
张文诩在隋文帝仁寿末,游太学而归,“每以德化人,乡党颇移风尚”。
唐纥干浚赞誉太尉韩允忠,“入军旅必以打算资其长,行乡党必以教义谕其幼”,以表彰其德高望重。

在“唇齿相依”的不雅观念之下,中国古人训诫子孙时,每每哀求其在乡里恂恂如也,有恭谦之貌,把稳言行,重视乡党评价。
后汉张奂《诫兄子书》,紧张是针对子侄对待“乡党”不恭不敬,全然背弃了孔子所说的“恂恂如也”、与人为善、谦逊待人的处世原则,劝诫子弟有错就改,不要随便言语他人、不自刻责,才能得到“乡党”好评。
这在汉代事关仕途,故张奂为子侄此前的表现深表担忧。

结合《武王家教》中所言 “五逆”中“不孝父母”“不爱师友”和“违上命教”, “乡党不相唇齿”该当理解为与乡党不相亲、不敬乡党之义。
考“唇齿”本义指唇和齿,引申为相依的亲密关系。
春秋期间“巢倾卵破”之典故,就取此义。
《后汉书·范滂传》载王甫曰:“卿更相拔举,迭为唇齿,有不合者,见则排斥,其意如何?”“迭为唇齿”,言互为亲故、朋党的亲密互利关系。
《晋书·温峤传》云:“仆与仁公当如常山之蛇,首尾相卫,又唇齿之喻也。
”温峤用“唇齿之喻”来形容与陶侃的军队,两军为“首尾相卫”相互照料、支持的关系。
中唐藩镇盘据,淮西节度吴元济擅立,宰相李吉甫“以内地无唇齿援,因时可取,不当用河朔故事,与帝意合”,盖为此义。
因此,“共相唇齿”被视为共进退、相互援引的亲密关系。
显然,“共相唇齿”形容的是互补相亲、互助和支持的一种状态,而“乡党不相唇齿”的行为,则是不敬、不理会、不亲近乡党,指子弟在乡里行事高调、自高自大、不敬长者、自以为是,不相互援引、支持、共进的行为和行事态度,此盖为列入“五逆”的缘故原由。

“乡党不相唇齿”的行为,一定会招致乡党非议,乃至憎毁。
如《论衡·定贤》云:“清直不容乡党,志洁不交非徒,失落众心者,人憎而毁之。
故名多生于知谢,毁多失落于众意。
齐威王以毁封即墨大夫,以誉烹阿大夫。
”东汉王充以齐威王对待墨大夫、阿大夫的态度为喻,指出即便是“清直”之士不屑与乡党往来,自视清直,尚遭憎毁。
若是人士言行不当,自视甚高,行事高调,与乡党“不相唇齿”,其后果不言而喻。

敦煌蒙书也能表示中古童蒙教诲重视乡党关系,劝教子弟在乡里行事低调,敬仰乡党,乡党之间要“相唇齿”,相互勉励,共同进步。
如伯2612号《文词教林并序》云:“孝敬则宗族安之,人(仁)义则乡党重之。
行成于内,名著于外。
”可见孝行、人义是乡党评价的主要标准,个人的孝行、名声每每由乡党决定。
《新集文词九经抄》云:“贾谊上书曰:布衣节小行,以自托于乡党。
”提醒子弟,从小要把稳言行,人物名声也是从小由乡党来决定的,故须敬事乡党。
蒙书中列举了有关“乡党”评议的典故。
如伯2524号《语对》云:“月旦:曹操微时,许邵相曰:‘君清平之奸贼,乱代之英雄。
’与从兄靖俱有高名,好评论辩论乡党人物,每月旦,更其品题来论,故汝南有月旦评焉。
”又一卷本《王梵志诗·长幼同钦敬》云:“长幼同钦敬,知尊莫不遵。
但能见礼乐,乡里自称仁。
”劝勉众人在乡里要知长幼、尊卑之礼乐,才能得到“称仁”的好评。

结 语

本文以《武王家教》中对家教、童蒙教诲和社会教养影响最为关键的“五逆”为中央,从儒释道文化交融与社会变迁角度对其文化内涵进行了深入磋商。
作者借用佛道及律令中的“五逆”之名,搜集了不孝父母、不爱师友、事官不勤、违上命教、乡党不相唇齿五个唐代民间俚语,告诫子弟该当把稳的父子、师长、君臣、高下、邻里五种社会关系,即有关血亲、尊卑、邻里伦理层面的以下犯上、以卑忤尊的五种不当行为,犯此者将造成失落教、失落学和失落宦的严重后果,出息堪忧。
“五逆”实在包含了唐代科举、铨选等选拔人才和批驳人物的三个最关键的成分——德行、学业(文学)和政事,也是人天生长中最为主要的三件事即家教、师教和仕宦,关乎个人的教养、学业和仕途。
详细而言,不孝父母,意味着有失落家教,无教养;不爱师友,意味着有失落学业,无学识;无教养、无学识之人在唐代以德行和“以文取士”的社会中,一定出息黯淡。
事官不勤,指在仕途上不尽职尽责,不但与唐代官员考课的“二十七最”“四善”及官员选拔的“政事”标准相悖,而且与儒祖传统的“勤事”“雅有政事”的不雅观念相乖,则仕途堪忧。
违上命教紧张指子弟在发展过程中不听父母、师长的命使、指令的行为举止,一定会导致不孝父母、不敬师长,也就意味着没有教养和学养。
乡党不相唇齿,指子弟忽略乡里、邻里关系、特立独行、招人生厌的不当言行举止,关乎个人德行与仕途。

中国古代乡里社会一贯肩负社会教养、选举、评议、救助、管理等诸多职能,尤以魏晋南北朝为最,隋唐犹存此风。
唐代在选举方面,荐举、孝廉等察举制度旧的残留仍在实施,科举考试将考试成绩与时誉相结合,开元往后科场行卷盛行,犹离不开乡议。
因此,子弟乡党“不相唇齿”的举止,是与孔子“在乡党恂恂如也”这类彬彬有礼、谦让低调、与人为善的不雅观念大相径庭的行为,也与儒家培养君子“立身扬名”的高大形象相差甚远,其出息可想而知,何谈长守富贵,掩护门第,光大家业?因此,“五逆”是唐代家教和童蒙教诲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一旦子弟触犯“五逆”,意味着于己身败名裂,于家破败祖业,故当劝诫。
《武王家教》中的“五逆”旨在告诫众人对子弟常犯的自以为是、目无长者、招致失落败的五种不良、不当的行为举止,有违儒家君子“立身扬名”的培养目的,故须对其进行最为关键的“人伦”教诲,反响了唐代民间聪慧和处世哲理,对当下少年儿童教诲,乃至成人教养都具有启示意义,集中表示到了唐代家教不雅观念的核心内容。

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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