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随着ChatGPT爆火,在环球各种天生式人工智能(AIGC)类运用如雨后春笋般呈现,可谓层出不穷。

现在,人工智能不仅可以用来美颜,还可以用来写文章(天生笔墨内容)、绘画、作曲、制作视频和动画等等,估计现在大多数朋友都已经利用、体验过了。

俗话说,“凡事有利就有弊”,人工智能亦是如此。
天生式人工智能类运用体验很好,很方便,但是,由此也产生了诸多伦理、道德和法律问题。
比如将有名的艺术家的文学、绘画和音乐等类型的作品用于演习,是否构成侵权?

还有,普通用户利用天生式人工智能类运用所天生的笔墨、绘画、音乐和动画等作品,是否拥有版权?版权方是归用户,还是归天生式人工智能类运用的供应运营方等等。

用AI生成的发明能否申请专利日专利部门无效发明人仅限人类

这些问题目前都存在着极大的争议,在环球范围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共识,处于灰色边缘地带。

下面,

这个事情发生在日本,和前文所先容的内容略有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原告三年前用人工智能天生的并不是某种艺术品,而是某种设备。

该原告现居美国,对自己的这种发明创造非常满意,于是兴冲冲地前往日本专利主管机构日本特许厅申请专利,他原以为这项专利申请得到批准是很大略,正常的事情,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终极碰了一鼻子灰。

既然是申请专利,那肯定要填很多干系表格,原告在发明人一栏中填写的是“利用DABUS人工智能发明的装置”。
没想到,日本特许厅以“专利发明、申请人仅限于人类”为由,谢绝了该项专利申请。

注:DABUS是一种由美国科学家Stephen Thaler所创建的,适用于发明创造领域的人工智能系统。

这一裁决引发了原告的强烈不满、不服,于是向法律部门提起诉讼,哀求日本特许厅撤销该项专利申请不予注册的决定。

5月16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对该案作出了讯断,驳回了原告的主见,支持日本特许厅的决定,重申“专利发明、申请人仅限于人类”,也便是说,完备利用人工智能所产生的发明创造无法注册专利,法律不承认。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中岛基至指出:“知识产权基本法对发明的定义是由人类所创造的产物。
放眼环球,许多国家都对专利发明、申请人包含人工智能持谨慎态度。

只管如此,中岛基至并没有完备否定利用人工智能从事发明创造的这种行为,他补充强调,目前现行的、有关专利的法律并没有考虑到由人工智能所产生的发明,“现在人工智能使社会和经济构造发生了重大的变革,按照目前的法律阐明会产生诸多问题。
因此,我们首先该当谈论立法,期待尽可能快地得出结论”,他敦促干系部门就此展开谈论。

终极的结论是:现阶段,在日本完备利用人工智能所产生的发明创造是不受专利承认的,但是,这个问题有谈论空间,未来有进行调度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