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能的快速发展,“换脸”“换妆”等运用软件广泛兴起,受到不少年轻人的喜好。这类软件只需上传一张人物照片,就可以将照片中的人合成到模板中去,一键换脸、换妆,秒变视频主角。
不过,这类风靡的“换脸”软件也潜藏着侵权风险。今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一审开庭宣判了两起“AI换脸”软件侵权案件。
廖女士和吴女士都是国风短视频模特,常常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各种造型的国风短视频作品,在网络上拥有浩瀚粉丝。不过两人有时创造,她们出镜的多个短视频作品竟然涌如今了一款“换脸”软件中。
廖女士和吴女士还把稳到,“换脸”软件险些照搬了她们的短视频,但是软件模板中的两人面部都通过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能被更换成了其他人。
廖女士和吴女士分别将运营这款软件的科技公司诉至法院,哀求其赔罪道歉,并赔偿精神丢失和经济丢失。2024年6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这两起涉AI换脸软件侵权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并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科技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模板视频的来源,结合模板视频中的人物妆容、发型、衣饰、动作、灯光及镜头切换与原告出镜的视频呈现同等特色,可以认定被告利用了原告出镜的视频,通过深度合成技能更换成他人面部,再上传至涉案软件作为模板供用户利用。
本案中,涉案视频中的原告面部已被更换,"大众年夜众通过涉案换脸模板视频可以直接识别到的,实际上是模板中的人物而非原告。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孙铭溪:虽然不构成对原告本人肖像的利用,但是构成了对原告个人信息的造孽处理,也该当承担相应的任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获取包含原告人脸信息的视频,利用深度合成这一新兴技能剖析、修正后,进行商业化利用,可能对原告个人权柄产生重大影响,应依法征得原告赞许。被告科技公司无证据证明其经由原告赞许,因此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柄的侵害。2024年6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这两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长 孙铭溪:被告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于本讯断生效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原告报歉。分别赔偿精神丢失500元。赔偿原告廖女士财产丢失1500元,赔偿吴女士经济丢失1000元。
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能的快速发展,“换脸”“换妆”等运用软件不断涌现,这类人工智能技能在运用中对自然大家格权柄的侵权风险也日益受到关注。法官建议,干系运用平台应更好地健全内容采购机制、规范人工智能技能的利用,确保所利用的内容获取了合法授权,营造良好的行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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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