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近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情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规范全市“禁止吸烟”标识的关照,现在禁烟标识有统一的规范和哀求啦。
为全力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力度,需倡导全民康健生活,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履行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系当设置能干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该开展吸烟危害康健的宣扬,并配备专(兼)职职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鉴于现行“禁止吸烟”标识分歧一、不规范的征象,参照国际通用的禁止吸烟标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哀求,现对全市“禁止吸烟”标识进行规范统一管理,详细哀求如下:
禁烟标识
大号:长280mmx高420mm
中号:长210mmx高280mm
小号:长298mmx高118mm
主体笔墨:“禁止吸烟”,字体利用“黑体”;英文:“NOSMOKING”,须有中英文对照;图形标识采取国际通用禁止吸烟标识。
室外吸烟区
长210mmx高280mm
长298mmx高118mm
室外吸烟区设置要阔别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勾引标识和吸烟有害康健的警语或警示图形。
吸烟区可以利用横板或竖版标识。警语笔墨可以参考国家卫生存生委发布的《控烟康健教诲核心信息》,结合各自实际选择利用内容。
来源:蒙自市创文办
编辑:李立
审核: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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