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响,某短剧将演员李沁证件照处理成黑白当灵堂遗像利用。李沁事情室转发状师声明称,在短剧播出前及播出过程中,从未取得任何关于委托人肖像等权柄的授权。请该短剧制作方尽快自查并删撤干系内容,否则将采纳法律方法深究干系任务方的法律任务。
3月20日,涉事短剧导演回应称,该照片是AI技能合成的,不是李沁的照片,但是有可能与李沁面貌相似,剧组轻忽没有创造。(据3月21日红星新闻)
(图片来源:短视频平台截图)
该短剧制作方的这一行为被曝光后,引发了网友的同等声讨。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在公开拓行的影视剧作品中,将他人的照片作为遗照利用,毫无疑问涉嫌陵犯他人肖像权,也侵害了他人的情绪。不管对方是不是明星,这样做都是非常不恰当、不尊重的。如果是故意将他人的彩色照片P成遗照,公开拓布,更涉嫌公开侮辱他人,有可能会承担刑事任务。
根据法律规定,李沁事情室完备有权利哀求短剧制作方停滞侵害,规复名誉,肃清影响,赔罪道歉。由于李沁是有名演员,其肖像具有比普通人更高的商业代价,如果侵权行为导致其形象受损,也可以哀求侵权方赔偿丢失。
李沁事情室声明 (图片来源:微博)
李沁事情室声明 (图片来源:微博)
短剧制作方虽然紧急下架了该剧,但从导演的回应来看,他们依然以为这只是一时轻忽,言语之间不乏甩锅AI,为自己解脱的意思。问题是,李沁并不是名不见经传的演员,而短剧制作方多少也算是“圈内人”,就算照片真的是AI合成,也不至于连如此高度相似的脸庞都认不出来吧。而且,该片段中涌现了四张黑白照片,除了被认定为李沁的一张外,还有一张被网友质疑为著名演员牛犇的照片,难道也是AI天生的?剧组又没看出来?
与明星面部特色高度雷同的肖像,不管是修图而成还是AI合成,只要反响出具有可识别性的自然人外部形象,且和明星面貌有清晰可辨认的同一性,在法律上来说都涉嫌侵权,想拿AI天生说事儿属实多此一举,如果这样就可以推脱任务的话,所有陵犯肖像权的行为,都该当推给AI,AI这锅还真不足背的。
李沁(图片来源:当事人微博)
该导演的回应,从某个侧面反响出全体短剧行业知识产权意识淡漠,侵权行为较为普遍的现状。有网友表示,这次用了李沁的照片,以是引发关注,如果普通人的照片被随便当成遗照利用,还不知道该怎么维权。也有网友称,短剧行业版权问题实在太多了,之前就听到很多熟习的音乐在短剧中涌现,但看制作本钱,不像是买得起版权的样子。此前也有网文作者站出来维权,称某短剧的情节、设定与自己公开拓表的网络小说高度相似,疑似抄袭。短剧和短剧之间内容同质化征象也非常严重,仿佛便是你抄抄我,我抄抄他,原创是不重视的,版权是不在意的,只要有流量,什么都可以“拿来主义”。
侵权乱象各处都是,一些从业职员可能就会以为“虱子多了不痒”,对权利保护损失了敏感度,这是非常危险的旗子暗记。要知道,频繁发生侵权对付一个行业的危害非常深远,不仅会埋下法律轇轕的隐患,还会毁坏行业规范发展的秩序,导致精良原创力萎缩和滞后。处于监管风口的短剧行业要想走规范化、佳构化的路子,首先要做到的便是不找借口,重视原创,正视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柄,加强行业自律,做出合法守规有水准的作品。
(来源:纵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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