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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国王》封面图
FROM《荆棘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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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派史诗奇幻大作《荆棘王子》重磅登场!
运气哥
黑城堡的读者们,你们好。本日我要为大家先容一位史诗奇幻界的“新作家”、“新作品”。
说是“新”作家,首先是针对我们海内的奇幻读者,由于这是该作家的作品首次被引进海内。当然了,就算在国外,这位老兄真正崭露锋芒也不过4、5年,说他是“新”作家也不敷为过。他的名字叫马克·劳伦斯。
马克·劳伦斯
马克·劳伦斯于1968年(掐指一算也快年过半百了)1月1日(没错,新年元旦)出生于美国,年纪不大又随父母搬到英国并定居下来。他在英国接管教诲,主修数学和打算机。目前他拥有英美双重国籍,正职是研究人工智能领域一些相称棘手的问题。听说他跟英美两国确当局机构都有过互助,互助内容还都签过保密协议,如果透露乃至有可能下狱,以是他详细是干啥的……知道的人并不多。
事情之余,马克·劳伦斯的业余韶光紧张用来写作、上网、打游戏,或者干点兼职、挣些外快养家,他还有个爱好是自己酿啤酒。其余他还是个猫奴,家里养了四只猫,最大的一只黑猫已经十多岁了。
马克·劳伦斯家的喵星人
从各类行为看,他很像是个地隧道道的宅男。但他之以是“宅”,一不是由于
马克·劳伦斯有四个儿女,个中一个女儿叫席琳,有先天性重度残疾。重到什么程度呢……首先,她的眼睛看不见,嘴巴不能说话,乃至不能正常地用饭与喝水。其次,她脊柱侧凸,四肢瘫痪,两只手腕和一只脚腕内翻。她常常癫痫,每晚至少要醒五到十次,这时就须要有人帮她翻身、换个躺卧的姿势。而马克·劳伦斯的妻子自身也有较为严重的康健问题,已经抱不动12岁的患病女儿。虽然马克一家请了护工,但平时照顾女儿、用轮椅推着女儿晒太阳闲步,基本都得由他亲自上阵。以是马克·劳伦斯很少出门,很少社交,跟旅行或度假更是绝缘,至于新书发布会、读者见面会之类,如果开在家门口,他也只能抽出几小时,参加过后立时回家。据马克自己说,十几年来,他远离席琳的间隔,加起来也就十英里吧。
马克·劳伦斯女儿席琳
便是这样的“宅男”生活,让马克·劳伦斯成了一个地隧道道的网虫。早在成名之前,他就喜好在各大奇幻论坛闲逛、留言,并在网上揭橥了一系列短篇小说与诗歌。从2003年起,他开始创作自己的首部奇幻长篇《荆棘王子》,并把各个章节陆陆续续贴到自己的雅虎网站上。2011年,《荆棘王子》正式出版,并得到了第二年的大卫·盖梅尔“晨星”奖(该奖专门奖给奇幻界的新人新作)。在这本书的扉页上,马克·劳伦斯写道:“致席琳,你我永不分离”。
《荆棘王子》英文版封面
2012年,马克·劳伦斯出版了《荆棘王子》的续篇《荆棘国王》。2013年,《荆棘天子》出版并赢得第二年的大卫·盖梅尔传奇奖。这三部作品合称“破碎帝国”三部曲,成为马克·劳伦斯的代表作。2014到2016年,马克又以每年一本的速率推出了同一天下不雅观下的新三部曲“红女王战役”系列。目前他的创作精力则紧张集中在新系列“红姐妹”三部曲上。
《荆棘国王》英文版封面
《荆棘天子》英文版封面
当然了,我们今天主要先容的是马克·劳伦斯的处女作《荆棘王子》。
《荆棘王子》甫一出版,急速得到了评论家和读者们热切的关注。由于是处女作,《荆棘王子》在笔墨上大概称不上完美,但它独特的写作技巧和另类的人物塑造确实让人面前一亮。
首先是《荆棘王子》的天下不雅观。该书的故事背景为末世毁灭后的地球。核战役(书中称之为“千阳闪耀之日”)过后,某块大陆上的帝国分裂成近百个大大小小的国家,相互排斥、吞并、合纵连横。直到某一天,安魁斯王国的车队遭到帝国士兵的洗劫,王后去世于非命,王子乔歌躲进荆棘丛才逃过一劫,但他从此也留下了一身伤疤,“荆棘王子”的名号由此而来,而整本书,乃至全体系列,可以说便是乔歌王子的复仇史。
说到史诗奇幻的故事发生地,我们常常会想到《魔戒》的中土、《冰火》的维斯特洛、《王者之路》的柔刹……这些故事每每都发生在第二天下。为了构建情节,作者先要设计一个虚拟的天下,这个天下会有独特的历史发展、独特的风土人情,乃至独特的措辞。为了出版一部小说,有些作者写下的设定可能比小说本身的内容多得多。比较之下,马克·劳伦斯的方法就显得比较取巧。但也正因如此,读者会在书中看到钢筋混凝土、化学武器、基因突变、人工智能等等熟习的要素——当然了,作者本人不会这么直白地见告你,有些彩蛋还须要读者自行发掘。
其次是《荆棘王子》另类的第一人称视角。纵不雅观我们看过的史诗奇幻小说,险些清一色都是第三人称的天下。而自打以乔治·马丁为首的一小撮大拿将POV写法发扬光大,后来者彷佛不用POV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但马克·劳伦斯却是个异类,他在书中的主人公直接以“我”的形式登场,让整篇小说看上去更像乔歌本人的自传和日记。这种写法不能说绝无仅有,但在奇幻界也算比较少见。而且小说因此“四年前”和“四年后”双线进行,两个不同韶光线的“我”交相照映,使得一些伏笔和预言更具有意见意义性。
提及来,《荆棘王子》出版后不久,便有读者质疑马克·劳伦斯是不是借鉴了乔·阿克罗比的《第一律法》,情由是二者皆为阴郁风奇幻,还都有个生理扭曲的主人公,两人还都自带弹幕属性:一个有事没事就爱吐槽,另一个则喜好随时随地谈论人生。马克·劳伦斯本人自然对该说法武断否认。他反而以为:POV式的生理描写一旦掌控不好就即是开了上帝视角,而第一人称却可以所心所欲地展示人物的生理活动,乃至可以冲破次元壁与读者直接互动互换。这也是他偏爱第一人称的一大缘故原由。
第三则是《荆棘王子》颇具魅力的反派式主人公。原来在奇幻小说中,最常见的主人公是高大全伟光正的英雄,他们唯一的缺陷便是没有缺点。后来,勤学不辍刻苦练级的小学生开始上位,他们有缺点但无伤大雅、瑕不掩瑜,由于降服自身的缺陷也是该人物取获胜利的一种标志。再后来,许多小说的人物形象越来越繁芜,他们逐渐游走在善恶和正邪边缘,不再非黑即白,形象也显得愈发丰满而立体。但即便是《冰火》里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小恶魔提利昂,或者《第一律法》里身体残疾生理扭曲的审判官格洛塔……也会时时时闪耀出“人性的光芒”。而《荆棘王子》里的乔歌,则完备不是这么回事。
有媒体曾请马克·劳伦斯自己概括一下《荆棘王子》,他回答:
这本书讲的便是一个迷人、危险、没有是非不雅观念的男孩如何发展为一个迷人、危险、没有是非不雅观念的年轻人。作品里的乔歌有缺点,但这缺陷不须要战胜;他有黑历史,但这黑历史也不须要洗白。他便是一朵在破碎的地皮上、血染的荆棘间怒放的恶之花。他的骄傲、毒辣和残酷从来未曾改变,但他的聪慧、机警和执着也会传染你。如果你喜好他,你会以为他是个邪魅狷狂吊炸天的王者。如果你不喜好他,可能会以为他不过是装逼失落败的晚期中二病少年。但不管你是否喜好这个人物,在他身上,你更能看清自己的善恶不雅观,并能学会用一个全新的视角理解一个文学形象。
《荆棘王子》中文版试阅(以下漫画为国外粉丝作品):
第一章
渡鸦!
无一例外,又是渡鸦。它们落在教堂的山墙上,等不及伤者彻底咽气;等不及锐克从他们掌上砍掉手指,再从指头上摘光戒指。我背靠绞刑架,冲那些大鸟点点头。十多只渡鸦排成一条黑线,刁滑的眼珠四下张望。
村落头街口一片殷红。阴沟里淌着血,石板路上涂着血,喷泉池塘里蓄满了血。尸体堆积如山,摆出尸体该有的样子:有的很风趣,伸出断指的秃掌够向天空;有的很安详,捂着伤口缩成一团。没断气的还在挣扎,惊起了身上的苍蝇。这些家伙呀,或许有眼无珠,或许老奸年夜奸,却都被嗡嗡叫的苍蝇暴露了。
“水!
水!
”垂死之人总想喝水。真奇怪,我杀人时也会以为口渴。
这里是马博屯。两百个去世掉的农夫,倒在镰刀和斧头中间。你知道的,我警告过他们,说我们以此过活。我警告过村落长波维德·托尔。一如既往,我给过他们机会。可惜呀,他们宁肯流血,宁肯被宰杀。这下他们得偿所愿了。
战役,我的朋友,是很美好的事儿哟。只有输家才不这么想。假如我不嫌麻烦找到老头波维德,让他靠着喷泉坐好,把他流到膝盖上的肠子塞回肚里,大概他也会这么想吧。不过现在,他那边彷佛出了点儿争执。
“屎里爬蛆的穷苦人乡巴佬!
”锐克将一把断指丢到波维德开裂的肚皮上,然后朝我走来,手里捏着战利品,彷佛统统都是我的错。“瞅瞅!
就一枚金戒指。一枚!
全体村落庄就他妈一枚金戒指。真该叫这帮杂种都站直了,再他妈砍翻一次!
操他妈的乡巴佬!
”
他会这么干的——他也是个杂种,不但毒辣,而且贪婪。我盯着他的眼睛。“镇静,锐克兄弟。马博屯的金子可不止一种。”
我警告地看着他。他的抱怨害得这地方魅力全无。而且,我也不能惯着他的臭毛病。每次打完架,锐克的锋芒都不会见好就收,他总想连续杀人。我看了他一眼,言外之意是说:我的锋芒比他更盛,叫他吃不了兜着。他不满地嘟囔一声,揣起染血的戒指,把刀子插回腰带。
梅金走了过来,一手一个搭住我俩的肩膀,金属护手拍打着护肩甲。如果说梅金有什么本事,那便是当个和事佬儿。
“乔歌兄弟说得对,小锐。这儿各处都是宝贝呀。”虽说锐克比我们所有人都高上一头、壮上一倍,但梅金总爱叫他“小锐”。梅金喜好讲笑话,杀人时也讲个一直,只要对方给他这个韶光。他喜好看人含笑而去世。
“什么宝贝?”锐克很想知道,但语气依然粗暴。
“每次你找到农夫,还能找到什么,小锐?”梅金露骨地扬起眉头。
锐克掀起护面甲,露出一张丑脸。好吧,他的残酷更胜丑陋。我以为那一脸伤疤都算整容了。“母牛?”
梅金抿起嘴唇。我从没喜好过他的嘴唇,太厚了,肉也太多。但看在他笑话讲得好,还很会用链锤杀人的分上,我体谅他了。“好吧,小锐,你也能找到母牛。但我嘛,会去找个农夫的闺女,干脆找三个,免得被其他兄弟抢光。”
于是他们去了。锐克发出他独占的笑声:“吭!
吭!
吭!
”像要把嗓子眼里的鱼刺儿咳出来似的。
我看着他们撞开波维德家的房门。他家位于教堂对面,屋子很俊秀,高高的屋顶铺着木瓦,门前还有个小花园。波维德的眼神紧随他们的身影,可惜他的脑袋再也转不动了。
我又看向渡鸦,结果看到杰玛特和他的弱智兄弟麦考尔正在网络人头。麦考尔推着小车,杰玛特手持利斧。见告你吧,这一幕也很美。至少看上去很美。我承认,战役的味道不好闻,但我们会一把火烧了这儿,叫烟味将尸臭完备粉饰。至于金戒指?我要那么多钱干嘛?
“孩子!
”波维德叫道。他声音空洞,十分虚弱。
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长剑拄在地上。我的胳膊和双腿溘然很累。“有屁快放,农夫。杰玛特兄弟拎着斧子过来了。噌——噌!
”
他彷佛一点儿也不担心。也难怪,立时就要喂虫子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可他这么轻易地使唤我,还叫我“孩子”,让我很是心烦。“你有闺女吗,农夫?是不是藏进地窖了?老锐克会找出来的。”
波维德抬起目光,眼神锐利。又痛楚,又锐利。“你多……多大了,孩子?”
又叫我“孩子”。“够大了,切你就像切个肥油包。”我说道。这下我真的生气了。我不喜好发火,可这老家伙叫我忍不住。我没想到他会叫我这么生气。估计他已经忘了:不到半个小时前,正是我把他开膛破肚的。
“顶多……十五岁。不超过……”惨白的脸上,青紫的嘴唇间,他的话语缓缓挤出。
还差两年,我本该见告他的,可他已经听不见了。小推车吱吱呀呀来到我身后,杰玛特也走了过来,斧刃上嘀嘀嗒嗒淌着血。
“砍了他的头。”我见告他们,“那肚子肥油留给渡鸦。”
十五!
我还不到十五,但已屠村落无数。
等到年满十五,我会位及国王!
第二章
马博屯烧得很带劲儿。今年夏天,所有村落庄烧起来都很带劲儿。梅金说,这个夏天热得像杂种,而且太刻薄,连滴雨都舍不得下。他没说错。我们骑马进村落时,身后扬起滚滚灰尘,出村落时则换成了滚滚浓烟。
“谁还想当农夫?”梅金总喜好问问题。
“谁还想当农夫的闺女?”我冲锐克点点头。他在鞍上一起一伏,疲倦得快要跌下马背,脸上却挂着傻笑,半副板甲外披着一身锦缎华服。我一贯没想明白:他是怎么在马博屯找到锦缎的?
“锐克兄弟玩得可愉快了!
”梅金说。
的确。锐克在这方面很饥渴。饥渴得就像烈火。
火焰吞噬了马博屯。我用火把点燃了茅屋酒馆,结果火舌把我们撵了出来。破碎帝国长年在去世亡线上挣扎,这不过又是个血染的一天。
梅金擦了把汗,抹得满脸都是烟灰印。他总能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切实其实是种天赋。“乔歌兄弟,你从不跟我们一起找乐子。”
我
杰玛特拍马跟上来,搅黄了我的想象。
“男爵的部下十里外就能看到浓烟。你咋能烧了它呢?”他摇摇头,一脑袋姜黄色蠢毛随之高下晃动。
“便是,咋想的?”他的傻兄弟骑着老灰马,大声附和道。我们叫他骑那匹老灰马,后面拖着小车。老灰马至少不会走下路面,它比麦考尔聪明多了。
杰玛特总喜好指示江山。“你咋能把尸体丢下井呢?现在口渴了吧?”“你咋能杀掉牧师呢?现在招来霉运了吧?”“假如当初放了她,不就能从肯尼克男爵那儿换到赎金了?”我真想用刀子割了他的喉咙。当场弄去世。或者抽刀顶住他的脖子。“什么意思?杰玛特兄弟,你到底想说啥?叨逼叨、叨逼叨的!
咋?喉咙喊肿了吧,用不用我把它戳开啊?”
“哦不!
”这会儿,我只是大叫起来,浑身颤动,“快,小锐,快回马博屯撒泡尿,把火浇灭!
”
“男爵的部下会看到的。”杰玛特面红耳赤,但仍不依不饶。你一取笑他,他就会红得像个甜菜头。那张红脸让我更想宰他了。但我没动手。只要你当上头儿,你就负有任务。你的任务感不许可你杀掉太多部下。不然你该领导谁呢?
众人聚拢到我俩身边,每次发生争执,他们都会跑过来围不雅观。我勒紧杰罗德的缰绳,它嘶鸣一声,跺脚愣住。我望向杰玛特,等待着,直到三十八名兄弟全都围拢过来。杰玛特的脸涨得通红,彷佛耳根都能滴出血来。
“兄弟们,我们要去哪儿?”我问他们。我从马镫上站起身,好看清每一张丑脸。我问话的声音很轻,于是他们竖起耳朵仔细听。
“去哪儿?”我又问一遍,“不会只有我不知道吧?兄弟们,我可曾对你们有所遮盖吗?”
锐克看起来有些困惑,深深皱起眉头;胖子波鲁挪到我右边;左边则是努巴人,墨黑的脸上咧出一嘴白牙。周围一片寂静。
“但杰玛特兄弟会见告我们。他无所不晓、未卜先知。”我微笑着说,手上还是痒痒的,真想抽出刀子扎进他的脖子,“我们该去哪儿,杰玛特兄弟?”
“去骏马海岸的温尼斯。”他不情不愿地回答,底气不怎么足。
“说得好。那我们怎么去呢?将近四十个人,骑着偷来的马?”
杰玛特终于闭嘴,只管他已经猜到我打算去哪儿了。
“我们怎么去那儿,才能又早又快,还能遇上新鲜热乎的馅饼吃呢?”我问道。
“走去世灵大道!
”锐克大声回答。猜到答案让他很愉快。
“去世灵大道。”我悄悄地重复道,依然面带微笑,“还有别的路吗?”我看着努巴人,盯着他的黑眼珠。我读不懂他,但可以让他读懂我。
“没别的路。”
锐克很上道,我心想。他不明白我在玩什么把戏,但很喜好自己扮演的角色。
“男爵的部下会知道我们的去向吗?”我问胖子波鲁。
“战犬会给他们领路。”他回答。胖子波鲁可不蠢。他的肥下巴一说话就颤悠,但人不蠢。
“既然……”我环视众人,动作相称缓慢,“既然男爵知道我们这帮匪徒要去哪儿,也知道我们会走哪条路,”我逐渐压低声音,“我干嘛还要放把大火关照他和他的部下,我怎么这么傻呢?”
说着,我一刀捅去世了杰玛特。我没必要杀他,但我便是想杀。他抽搐得相称厉害,鲜血咕嘟咕嘟往外冒,末了跌落马下。红脸迅速变得苍白。
“麦考尔,”我敕令道,“砍了他的头。”
他照做了。
杰玛特只能怪自己没选对时候。
黑问答
中文版何时上市?
黑城堡主编 baozhenyuawabi 问:
中文版啥时候上市?
指文图书营销 何单 回答 baozhenyuawab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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